广州市儿童公园(来源:广州日报)
公共儿童游乐场所的缺失,是我国许多城市普遍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一个高质量发展的城市必须是一个儿童友好型的城市,公共儿童游乐场所是儿童友好城市的基本要素之一,属于一种不可或缺的城市公共空间。除了公共儿童游乐场,城市公共空间还包括公园、绿地、广场、开放空间和公共自然景观等,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面向全体城市居民和来访者开放。尽管我国城市规划对人均绿地和公园面积都有相应的规定,但许多城市依然缺乏步行范围内适合各种年龄段居民(包括老人、儿童和残疾人)的公共空间,而这种状况在近20年的造城运动中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便利可达的公共空间不仅是构成城市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元素,而且是其服务范围内房地产价值中的一部分。从土地财政驱动的角度看,城市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都希望提升房地产价值。因此,公共空间被忽略的现象是令人费解的。一个可能的解释就是公共空间的提供有赖于财政支出,却难以收回成本。城市政府受制于土地财政,往往把尽量多的商住用地都出让给开发商,从而获取更多的土地出让金。而开发商自然追求利润最大化,他们喜欢更大面积的住宅用地,以便开发大楼盘门禁社区,并配套比周围环境更为高档的社区服务,从而创造更高的房地产价值和获得更多的住房销售利润。虽然许多门禁社区里面有良好的共享空间和儿童游乐场,但它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而是作为“俱乐部产品”专门提供给门禁社区居民用的,而社区外居民则被排斥在外。近20年,大楼盘门禁社区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空间发展的一个基本元素,“千城一面”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研究表明,门禁社区降低社会包容性。此外,大楼盘门禁社区实际上是一个大街区,对城市街道网络和交通有负面影响,是造成交通拥堵的原因之一。
城市建设商业化的逐利行为导致公共空间的缺失,在西方城市历史上也出现过。刘易斯·芒福德在《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与前景》第14章中就有如下记载:“资本主义经济认为,城市发展的规律意味着坚决、无情地扫清日常生活中能提高人类情操,给人以美好愉快的一切自然景色和特点。江河可以变成滔滔的污水沟,滨水地区甚至使游人无法走近。为了提高行车速度,古老的树木可以砍掉,历史悠久的古建筑可以拆除,但是,只要上层阶级能在中央公园内驱车遨游或是清晨在伦敦海德公园的骑马道上放马漫游,没有人会关心城市中广大市民缺少公园绿地和休息的地方。直到1870年,社会上才认识到儿童们需要游戏的场地,但为时已晚,地价上涨,必须付出大量金钱才能买到土地。因此,在商业城市的规划中过度发展的街道新增加了一种奇特的功能:街道被迫代替着中世纪城镇上住宅的后花园和围起来的小广场,或者,代替着巴洛克规划中的露天广场和公园。就这样,原来主要为车辆交通开辟的光秃秃的铺装道路,变成了又是公园、又是散步广场、又是孩子们的游戏场地。但是,这是一个肮脏的公园,一个满是尘土的散步场所,一个危险的游戏场地。”西方城市发展历史上不光彩的一页应当成为我们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警示。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与我国如何有效应对老年化问题是相关的。随着老年化和生育率逐年下降,我国当下的养老金制度显得难以持续。养老金问题的根源在于“养小”,而“养小”成本不断增加,是导致生育率下降的一个主要原因。“养小”成本可分为可见成本和隐性成本两部分。可见成本指的是家长为抚养孩子付出的开支和耗时,隐性成本指的是超出合理范围的耗时或为节省这部分耗时而付出的额外支出(例如雇佣保姆承担额外耗时的抚养工作)。广义而言,隐性成本还包括家长对孩子安全的担忧。显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有助于降低“养小”的隐性成本。此外,儿童友好城市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良好的物质空间环境,不仅有助于儿童健康成长,还创造机会通过有益的玩耍提高儿童的认知能力和探索能力、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我们在儿童友好城市规划和建设问题上,要充分认识到所有这些正外部性。
广州市白云区儿童公园 (图片来源:中国广州发布公众号)
如何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呢?首先,我们要定义什么是儿童友好城市,要知道儿童友好是通过什么指标衡量的,国内外都有什么好的范例。今天西方高收入国家的城市,儿童游乐场已是“标配”。巴塞罗那中心城市面积为102平方千米,2016年人口为160万,其中10岁以下儿童占8.4%,共有513个儿童游乐场。该市议会对儿童游乐场有专门的定义,即专为儿童娱乐而设计并配有专供儿童玩耍设施的户外公共场所。笔者从一本专业书里找到的一份儿童游乐场质量指标体系(表1),值得我们参考。与芒福德描写的那段历史情况不同,今天西方城市配置了不少儿童游乐场所。尽管如此,西方规划学者依然关注儿童游乐场问题,关注焦点在于游乐场的空间分布与不同收入阶层、不同族裔的可达性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空间不平等和儿童成长轨迹分异问题。
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已经率先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如长沙、杭州、深圳。但就全国而言,依然任重道远。很有必要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巨大社会经济效益,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尽快把近20年高速度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短板补上。当务之急,是在城市规划、建设、更新中努力增加公共儿童游乐场所,打造儿童友好、安全的城市环境。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这是一个非常及时的提法,它有助于避免大楼盘门禁社区的继续蔓延,同时也将促进城市公共空间服务的提供和改善。
西方城市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完全可行的,我们完全有条件做到。
本文原载于《城市观察》2022年第2期。
作者简介:
刘志,教授,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卢小文
数字编辑:李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