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论坛2017丨黄佩华教授谈“建立中国地方公共财政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前景”

2018年04月18日
PLC新闻
“世界文明中的巨型城市与区域协同发展”分论坛系列讲稿之七

来自墨尔本大学的黄佩华教授在演讲中探讨了中国的公共财政问题,阐述了中国建立地方公共财政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前景。

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城镇化发展迅速,城镇人口增加了6亿。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增长。据麦肯锡公司估算,到2025年,中国城市经济规模将占全国GDP的90%。伴随着人口的不断涌入,地方政府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面临着为城镇化提供资金的挑战,有许多相关问题值得探讨。比如,城市资金从哪里来?来自于税收?服务收费?借贷?不同层级的政府负担哪些职能比较合适?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如何协调?政府与社会如何分工与合作?

中国的政府治理架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模式,权力和资源逐级下放。中央政府下面有省级政府,省级政府之下有地级市政府,地级市政府下面是县级政府。上述层级政府的行政划分是按照行政等级来的,并不按照城乡二元体制划分为城市政府和农村政府。因此,城市和农村在财政收入和决策权力方面并未分开。

1994年,中国实施了分税制改革,国家税收收入按税种被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政府向上集中了财权,而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并未减少,使得城市发展缺少充足的资金。在目前的财政体系下,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小于支出。2015年,地级市本级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7.2%,但财政支出占比则达到了24.1%,产生了财政缺口。
对地方政府而言,其首要目标是经济增长。基础设施投资是推动城镇化和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但大部分的资金(超过70%)需要地方政府提供。由于预算不足,更多的地方政府主要依靠出让土地或者借贷的方式来获取资金。由于政府不能直接贷款,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或“城投公司”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金。一方面,上述方式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充足了资金,推动了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攀升,对土地融资的依赖程度升高,城市过度蔓延,且外来人口被排除在城市服务之外。在此背景下,亟需向可持续的城市财政体系转变,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地方债务管理框架,取代“土地财政”,并将无户籍人群纳入城市服务当中。

2014年初,中国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加强公共财政管理,遏制预算外资源,控制地方政府借款,提高透明度,并加强问责制等。第二阶段则是要进行税制改革,包括增值税、房产税、资源税等方面的改革。第三个阶段是进行政府间关系的改革,对收入和责任进行重新分配。然而,上述改革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境。

中国要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一个是2010年到2020年实现人均收入水平翻番,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1921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是在2050年的时候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两个目标需要分步实现。但是,目前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国有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再加上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增长速度降低,导致债务情况恶化,银行体系面临较大风险,将会影响上述目标的实现。城市政府是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投资者,目前政府的预算无法满足基础设施投资的需求,产生了较大的缺口。如果无法实施财税体制改革,解决城市政府的财政问题,那么中国的经济发展将受到影响。

与世界其他城市类似,中国许多城市也面临城市化融资方面的挑战,比如如何征税,何时征收使用费,债贷多少等等。2013年以来,中国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取消预算外收入,将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在建立地方公共财政可持续发展模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如何实现向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模式的转变,仍然是一个较大的挑战。

演讲人:黄佩华,墨尔本大学教授
(本稿根据现场记录和PPT整理而成,未经演讲者本人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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