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刊】王宇飞 刘婧一丨全生命周期视角下我国低碳建筑的发展现状、瓶颈与优化路径

2026年03月05日
新闻

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主办

聚集全球城市研究      构建城市公共智库


导读

  • 低碳建筑强调建筑全生命周期对能源消耗的管控,主要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循环利用的设计,融合生态建筑理念、绿色环保建材、先进节能技术等手段,实现建筑全流程碳减排。城市建筑低碳转型是低碳治理的核心环节与节能减排的关键举措。

  • 近年来,我国低碳建筑逐步从单体向集中连片区域发展,从传统建造向装配式发展,从北方逐渐向南方拓展。建筑节能行动也逐步从新建建筑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延伸,并在试点经验积累的基础上逐步走向规模化推进。

  • 城市建筑低碳发展的核心趋势是聚焦技术赋能与多元协同。在技术层面,数字技术有望深度融入低碳建筑全生命周期,通过实现碳排放的实时监测、精准预测与智能调控,推动低碳建筑从“被动减排”向“主动减排”转型,成为减排核心驱动力;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的深化应用,可实现建筑碳足迹的全流程精准追踪,为减排优化提供科学依据。


【引文格式】王宇飞、刘婧一:《全生命周期视角下我国低碳建筑的发展现状、瓶颈与优化路径》[J],《城市观察》杂志2026年第1期,第140-157页。


(摄影/广州日报 王燕)




一、问题的提出



建筑领域是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核心领域,其低碳转型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目标”)的关键抓手。低碳建筑强调建筑全生命周期对能源消耗的管控,主要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循环利用的设计,融合生态建筑理念、绿色环保建材、先进节能技术等手段,实现建筑全流程碳减排。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引导、技术进步推动和市场需求拉动下,我国低碳建筑得到初步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范围不断扩大,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产业逐步兴起。


我国建筑业的能源消耗与碳排放占比突出。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等机构的研究,2022年建筑业全过程能耗、碳排放占全国总量比重分别约为45%、48%。从发展趋势来看,2005—2022年全国建筑全过程能耗由9.5亿吨标准煤攀升至24.2亿吨标准煤,碳排放从22.3亿吨二氧化碳升至51.2亿吨二氧化碳。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建筑业碳排放呈现增长的趋势,但是碳排放的增速在放缓。以建材生产阶段为例,碳排放量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但“十三五”期间年均增幅缓慢,其中钢材和水泥的碳排放量占建材生产碳排放量的90%以上。建筑业施工阶段在“十三五”期间的碳排放增速也有放缓趋势,并且总量增长空间有限。运营阶段碳排放虽持续增加,但综合碳排放因子从2005年的2.3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降至2022年的1.94吨。[1-3]


我国建筑运行的人均碳排放和单位面积的碳排放低于多数发达国家[4],且大规模增量城市建设已基本结束,开始进入存量提质与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平稳发展阶段,城市更新成为发展重点。而城市更新对低碳建造、绿色建材、存量建筑节能改造的核心要求,也推动建筑领域碳排放逐渐迈向低碳化发展,建筑业绿色转型的步伐持续加快。


近年来,我国对绿色低碳建筑的关注度持续提升,低碳建筑发展逐步从单体向集中连片区域发展,从传统建造向装配式发展,从北方逐渐向南方拓展。建筑节能行动也逐步从新建建筑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延伸,并在试点经验积累的基础上逐步走向规模化推进。同时,低碳建筑相关产业链加快成形,吸纳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其中;一批低碳新技术落地应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的占比持续提升。但是,我国低碳建筑发展仍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尚未形成规模化、高质量的发展格局。从行业角度来看,全国存量建筑中仍有大量非节能建筑,老旧建筑因围护结构差、供能设备老旧,能耗居高不下;新增低碳建筑则普遍面临技术应用成本偏高的问题。整体来看,低碳建筑发展存在机制滞后、成本偏高、技术推广不足等突出问题,且项目投入成本高、收益回收周期长,分布式能源的落地推广也遭遇多重阻碍。而现有相关研究多聚焦于单一维度,或侧重技术应用,或侧重政策分析,对低碳建筑发展现状的系统性梳理不够全面,对发展瓶颈的深层根源剖析不够深入。在此背景下,系统梳理我国低碳建筑的发展现状,精准识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及深层原因,提出科学可行、贴合行业实际的发展建议,成为当前建筑领域低碳转型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


二、研究综述



城市建筑低碳转型是低碳治理的核心环节与节能减排的关键举措,其发展成效直接影响“双碳”目标落地进度,因此受到学界持续广泛关注。现有研究主要涵盖低碳技术、低碳建筑碳排放评估、低碳建筑发展路径三个类别。这些研究相互支撑,共同推动城市低碳建筑理论与实践的发展[5]


(一)关于低碳技术的发展


低碳技术是城市建筑业实现碳减排的核心支撑,现有技术类研究主要围绕全生命周期视角下的低碳技术应用以及前沿数字技术赋能两大核心方向展开。


全生命周期的碳减排技术覆盖建筑设计到运营全环节,其低碳技术得到学界关注,形成了系统性研究成果。在设计与结构层面,学者围绕低碳建筑设计逻辑、围护结构优化等方向探索减排路径[6-7];在能源供给层面,暖通空调系统自动控制技术成为研究热点,为建筑用能效率提升提供技术支撑[8];在运营层面,基于全生命周期管理理论的低碳策略研究增多,部分研究以具体项目为案例,验证了运营阶段技术优化的减碳实效[9]。同时,碳排放因子识别、减碳量测算等技术方法的完善,为全生命周期技术落地提供了量化支撑[10-11]。这部分研究还涉及两个分支,分别是绿色建材和清洁能源。在绿色建材减排方面,主要关注水泥、钢材、玻璃等建材的碳排放,聚焦建材生产环节的碳减排技术优化[12]、替代原料研发与应用[13-14],为建材低碳化提供了可行路径。清洁供暖技术研究则为不同区域建筑供暖低碳化提供了差异化解决方案[15]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孪生、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前沿技术与低碳建筑的融合成为研究新趋势。有学者基于数字孪生技术设计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平台,实现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的精准管控[16];人工智能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建筑供应链演化博弈分析,为建筑供应链低碳化转型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撑[17];机器学习模型则被应用于中层办公楼围护结构改造方案的技术经济与环境影响预测,提升改造方案的科学性[18]。这些前沿数字技术的融合应用,全方位推动低碳建筑从传统“被动减排”模式向精准化、智能化“精准减排”模式转型,为城市建筑低碳治理提供了全新技术路径。


(二)关于低碳建筑碳排放评估


低碳建筑碳排放评估主要包含指标体系设定与全生命周期核算两大类型。在指标体系构建方面,学界通过多维度指标体系搭建实现碳排放科学评估:朱文祥等[19]构建三级评估指标体系,为低碳建筑特征识别与评估提供框架;龙惟定等[20]提出“人均碳排放指标”与“碳减排效率指标”,丰富了低碳建筑评价维度;张陶新等[21]构建的数学模型可有效测算城市建筑碳排放现状;王丞[22]梳理绿色与低碳建筑两类评价体系的异同,指出当前存在“高热度、低成效”问题,提出统一目标导向等优化建议,推动评估体系完善。在全生命周期核算方面,学者依托该方法开展了多维度、多场景的研究:陈林等[23]证实建筑活动占全球能源消耗超1/3,凸显建筑减排的重要性;部分研究核算混凝土、钢筋等建材碳足迹,发现高层办公楼碳强度最高[24];孙恒等[25]以具体工程项目为研究对象,从减碳、替碳双重视角提出碳排放优化路径与实操建议。此外,学界还积极运用新技术手段优化碳排放评估方法,提升评估的精准性与前瞻性:丁超等[26]构建了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的碳排放定量分析模型,验证得出钢-UHPC桥面板方案具有更好的减碳效果;唐晓灵等[27]基于PSO-LSTM网络模型实现建筑碳排放峰值预测,提升了评估的前瞻性。


目前,学界已围绕行业、区域、项目等多个层面开展碳排放估算。在行业层面,部分研究指出中国建筑行业在基准情景下2035年碳排放将达6.98百万吨至7.69百万吨峰值,需要在技术突破的情景下实现“双碳”目标[28];在区域层面,已有研究运用系统动力学模型,分别分析重庆住宅建筑碳排放演变趋势[29]、预测陕西城乡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变化规律[30];在项目层面,相关研究证实老旧公共建筑低碳改造具备显著减碳效果,并明确建材生产、施工及拆除阶段为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减排重点环节[31]


(三)关于低碳建筑的发展路径


在低碳建筑碳排放评估核算的基础上,学者针对低碳建筑发展开展对策优化研究。在微观层面,魏长祺等[32]从社区层面探索建筑光伏就地消纳与综合能源系统调度;戴安娜·达戈斯蒂诺(Diana D’Agostino)等[33]设计自动化工作流程,破解建筑能源管理中的成本优化难题,为微观场景低碳化提供解决方案。在宏观层面,研究人员围绕政策、市场、激励机制等核心问题破局。例如,姜虹等[34]指出低碳建筑存在激励不足、投入欠缺等问题,建议完善碳排量评价体系、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张仕廉等[35]提出低碳建筑市场缺乏多维度支撑,需构建新型市场运行模式;陈雅君等[36]通过政策文本量化分析,发现环境型政策工具过溢、全生命周期政策不完善、多元主体参与度低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碳交易作为市场化减碳手段,已成为当前建筑领域碳减排研究的热点方向。韦海民等[37]证实碳交易可通过低奖惩成本影响开发商与消费者,且消费者对经济激励与碳交易更敏感;王戴薇等[38]结合我国碳交易机制,提出新型低碳建筑理念与评价体系及市场化管理方案;还有研究证实碳交易制度可推动公共建筑碳减排[39],为政策优化提供依据。


低碳建筑发展对策的研究比较丰富。部分学者探讨低碳建筑的推动因素和系统性路径,如徐鹏鹏等[40]认为低碳法律监管是核心驱动因素,滕佳颖等[41]认为市场开发环境与生态价值是绿色建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部分研究构建系统性发展路径,提出生态发展路径,涵盖存量管理、电气化改造、光伏储能直流柔性建筑建设等多项任务[42];还有研究推导2026—2060年中国城市住宅建筑隐含碳限制,为五年规划阶段提供量化标准[43]。此外,有研究证实政策激励、政策响应性及数字孪生设施管理(Facility Management)功能是提升绿色办公楼碳减排能力的关键[44],为政策设计与技术落地的协同提供了实证支撑。



(四)小结


总的来说,现有城市低碳建筑研究已初步形成“技术为核心、管理为保障”的减排体系。但现有研究仍存在部分不足,如区域差异化研究的针对性不足、多元主体协同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善、数字技术与低碳建筑融合的应用场景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工具与技术路径的适配性仍需优化,等等。未来,城市建筑低碳发展的核心趋势是聚焦技术赋能与多元协同。在技术层面,数字技术有望深度融入低碳建筑全生命周期,通过实现碳排放的实时监测、精准预测与智能调控,推动低碳建筑从“被动减排”向“主动减排”转型,成为减排核心驱动力;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的深化应用,可实现建筑碳足迹的全流程精准追踪,为减排优化提供科学依据;各类政策工具的合理搭配,能够有效打通“技术研发—政策引导—市场落地”的关键链条,助力低碳技术规模化发展。在主体与区域层面,需强化非政府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同时结合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气候条件等核心特质,探索更具针对性的低碳建筑发展路径,推动城市低碳建筑实现差异化、高质量发展。


本研究区别于现有成果,是融合技术分析、政策梳理、国际经验与管理建议的综合性研究。一方面,研究从“双碳”目标倒逼以及城市更新需求拉动两个角度切入,分析当前建筑低碳转型的现状、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另一方面,本研究精准识别行业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兼具碳减排时效以及城市更新推进效率,可以为地方政府以及市场主体提供可操作的方案。


三、建筑碳排放核算和减碳技术



建筑碳排放主要包括建造碳排放和运营碳排放。建造碳排放又分为房屋建筑建造、基础设施建造两大类别碳排放;运营阶段的碳排放主要来自化石能源直接排放、电力碳排放以及热力碳排放。但是整体来看,建筑物的碳排放核算标准业内尚未统一。全生命周期法是目前业内公认的评估方法,该方法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ISO 14067标准要求,对建筑从规划设计、材料部品生产、建造运输,到运行维护、拆除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开展综合核算(图1)。建筑碳排放还可分为直接碳排放、间接碳排放和隐含碳排放(建材生产环节碳排放归入工业领域核算)。一般计算中多讨论运行过程的直接或间接碳排放,对隐含碳排放关注较少。其中,直接碳排放源于建筑内部能源的直接利用,如供暖、炊事、生活热水供应等环节;间接碳排放则由建筑运营过程中电力、热力等二次能源消耗所产生(图2)[45]


图1  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的情况

图片来源:作者自绘




图2  建筑中碳排放的范围和内容

图片来源:作者自绘


从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分布来看,建材生产、建筑运行、施工环节的碳排放占比依次约为55%、43%、2%,能源消耗也高度集中于生产与运行阶段,占比分别达50%和46%。其中,建材生产阶段的碳排放以钢铁、水泥等行业为主要来源;运行阶段碳排放中,直接碳排放占比约19%,间接碳排放则以电力、热力消耗为主,对应占比分别为62%和18%[46]


我国建筑碳排放核算呈现以下特点:其一,核算工作基础薄弱,多数城市尚未建立完整的建筑用能统计体系,缺乏系统的数据支撑;其二,建筑能耗结构差异显著,居住建筑能耗水平偏低,供暖建筑与公共建筑能耗居高不下;其三,行业发展模式亟待优化,建筑物大拆大建现象造成大量资源浪费与碳排放增量,同时存在建筑生产工业化水平偏低、建筑使用寿命较短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碳排放管控的难度[47-48]


低碳技术的运用是控制建筑碳排放的关键,表1梳理了当前低碳建筑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及管理阶段的主要措施与关键技术。


表1  低碳建筑的关键技术和措施



四、低碳建筑政策的发展脉络



各国对低碳建筑的关注最早是从绿色建筑开始。绿色建筑的核心思想萌芽于20世纪60年代,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将其纳入可持续发展框架,推动该理念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并广泛传播。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通过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49]。尽管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方面存在差异,但低碳相关指标均占据最高权重。我国对绿色建筑的规范化推进起步较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2006年制定《绿色建筑评估标准》,2007年出台《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2008年推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定、示范工程建设等落地举措;2013年出台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量化目标,要求“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十二五”末城镇新建建筑2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后,低碳建筑相关的政策和标准更是密集出台。2020年,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明确提出2022年城市新增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需达到70%的量化目标[50]。2022年,住建部印发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3.5亿平方米,并将范围扩展到了农村建筑[51]。202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明确了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相关要求和主要措施(表2)。2024年3月印发的《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提出了低碳建筑阶段性发展目标,聚焦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推进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升级、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等十二大任务,强化技术研发与政策保障[52]。可以说,关于建筑低碳转型的政策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表2  低碳建筑政策的主要措施和具体内容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内容整理


在低碳建筑标准与技术规范制定方面,我国先后发布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近零能耗建筑检测评价标准》(T/CECS 740)、《超低能耗农宅技术规程》(T/CECS 739)等标准,以及《户式空气源热泵供暖应用技术导则(试行)》等专项技术指导文件,覆盖绿色工业建筑、绿色办公建筑、绿色农房、绿色保障房、绿色商店、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仓库等多类建筑场景。各地也积极开展实践探索。以上海为例,2022年出台的《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2023年出台的《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推广装配式建筑。为保障相关政策落地,上海市还制定了针对性激励措施,对达到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项目,按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低碳建筑发展的国际经验镜鉴



(一)德国:以被动房为代表,重视建筑标准的制定


德国历来重视建筑节能,以被动房为代表的低碳技术体系已经较为成熟,并获得国际广泛认可。被动房是指不依赖主动采暖设备,仅通过高效保温隔热、太阳能利用、建筑内部余热回收等被动技术,搭配带热回收功能的新风装置,使室内热环境达到ISO 7730标准规定的热舒适要求的建筑类型。德国被动房的发展,既得益于当地适宜的气候环境,也与建筑节能技术的持续进步、社会低碳环保观念的普及以及经济发展对产业升级的支撑密不可分。另外,德国在低碳建筑标准和立法方面走在全球前列。早在1977年,德国就颁布了第一部建筑节能法规《建筑保温条例》;2020年,德国参考欧盟标准,在《建筑能源法》中提出近零能耗建筑的供暖、制冷、通风、热水、照明等标准,要求不能高于基准建筑能耗的75%;《节约能源法》更是要求自2021年起新建建筑能耗需实现近零水平,2050年所有存量建筑完成近零能耗改造。在配套制度与激励措施方面,德国建立了建筑能源证书制度,对绿色建筑进行评价,鼓励相关方自主推动节能减碳,并且通过自愿评价的方式引导社会参与,推出了自愿性质的可持续建筑评价标准。银行也会为建筑节能提供相应的补助和贷款,经验收后的旧房改造项目如果符合节能标准可以减免改造项目低息贷款的20%。 [53-54]此外,德国政府近年来已开展一系列“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正在支持探索零能耗园区项目,例如柏林欧瑞府能源科技园(EUREF-Campus)。园区中新建建筑均获得绿色建筑评估认证并配备自动化能源管理系统。所有新建建筑均通过智慧能源系统集中实现能耗管控;建筑采用节能保温材料并配备集成外立面系统,可根据人员活动和自然环境自动调节;项目建造全过程实现碳中和,施工电力全部来源于可再生能源,施工设备均选用节能型产品,剩余碳足迹则通过经认证的碳交易完成碳抵消[55]


(二)日本:配套多种激励措施,设计零能耗建筑路线图


日本将2012年称为零能耗元年,自此日本政府开始对达标的零能耗建筑给予财政补助,包括设计费、设备费和工程费。其他方面的措施包括鼓励被动式建筑技术的应用,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制定零能耗建筑标准,推广全生命周期能源管理、建筑节能标识制度、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灾情智能能源系统等。日本还专门制定了配套的激励措施,如财政补助、贷款优惠以及税金减免等。以政府补贴为例,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项目中能耗降低超过15%的建筑可以获得5000万日元(约223万元人民币)的补助,而绿色先进示范技术的应用可以获得50%的技术补贴[56]。针对低碳住宅,政府直接免除其不动产登记税与所得税。另外,日本设计了建筑能效标识系统,依据建筑一次能源消耗数值将能效划分为5个等级,标准覆盖所有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在满足要求时,还可加贴净零能耗建筑(Net Zero Energy Building)、净零能耗房屋(Net Zero Energy House)、近零能耗建筑等标识[57]。2014年,日本在《第四次能源基本计划》中提出,2020年实现新建公共建筑零能耗、2030年实现所有新建建筑零能耗。2015年,日本经济产业省设立“零能耗建筑路线图研究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广义的零能耗概念基础上提出了零能耗建筑路线图,2020年前的推广阶段以学校和郊外办公楼为主,到2030年普及阶段扩展到城市办公楼、商业楼宇等。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利用信息与通信技术设施进行能源管理,如利用大数据技术改善能源利用情况。2016年出台的《能源革新战略》更是要求所有新建建筑都实行强制节能标准。2018年政府发布《ZEB设计导则》,要求在“保证舒适的室内环境”和“节能”的基础上推行零能耗建筑。此后,日本结合国内外发展形势持续修订《建筑节能标准》。近年来,为确保2030年实现住房和建筑的节能措施,日本通过改进指导标准和房屋认证系统来提高净零能耗建筑和净零能耗房屋的占比。在此基础上,日本政府还致力于推广全生命周期减碳住房,从而使建筑在建造、运营和处置期间实现碳中和。对于既有住房则是推广节能改造工程,例如更换玻璃和窗帘、对日常使用的区域进行局部保温改造等。[58]


(三)美国:技术体系成熟,LEED认证广泛应用


美国是全球最早发展零能耗建筑的国家之一,已实现零能耗建筑技术体系在不同气候区的全覆盖,境内落地的零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项目已超800个[59]。早在1990年,美国建筑师协会环境委员会成立;1993年,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成立。这两大机构引领了美国绿色建筑的发展。其中,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推出的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LEED)认证已实现全球范围内的普及应用。美国低碳建筑的主要措施包括制定强制性的节能目标、建筑能耗对标监测和数据公示、建筑能源审计、面向低收入群体和小微企业的低碳建筑改造计划、为“能效之星”认证的住宅提供优惠贷款等金融工具、推行绿色建筑评估与LEED认证体系,深化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与合同能源管理等商业模式的融合,以及构建完善的项目追踪管理机制与目标责任制等。另外,美国一些州对低碳建筑的关注和政策措施更多,相对国家层面的目标更为激进。以加州为例,该州明确提出2020年所有新建住宅实现净零能耗,2030年前完成50%存量商用建筑的净零能耗改造,且所有新建商用建筑须达到净零能耗标准[60]。2024年6月,美国能源部发布了“零排放建筑”的定义,提出零碳建筑需要满足高能效、无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建筑所用能源全部来源于清洁能源的要求[61]。虽然该定义仅为自愿性指导框架而非法规,但仍于2025年12月被撤销。此后,美国低碳建筑的要求将回归为“地方与市场”主导,相关要求主要依托州级能效法规、市级碳排放法规以及LEED等自愿性评价体系予以落地实施。


(四)英国:建筑低碳化水平全球领先,法律法规十分完善


英国很早即关注低碳经济,其建筑低碳化水平处于全球领先行列,知名案例是2002年的贝丁顿零能耗发展项目(BedZED)。2006年,英国开始启动低碳建筑计划(Low Carbon Building Programme),全面支持低碳建筑的发展,随后又在2011年将其改为可再生能源计划。英国的法律法规也十分完善,有代表性的是《大伦敦规划2021》。该规划发布了三个针对规划开发项目的基本原则,即《全生命周期碳评估导则》(Whole Life-Cycle Carbon Assessment Guidance)、《“可见”能源监测导则》(“Be Seen” Energy Monitoring Guidance)和《循环经济声明导则》(Circular Economy Statement Guidance),均主要应用于低碳建筑领域。其中,《全生命周期碳评估导则》要求评估建筑物在整个生命周期所产生的碳排放并明确减碳路径,在预申请、规划申请提交和施工后(移交建筑物之前)三个阶段都提交评估报告。与一般的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不同,英国的建筑还会关注系统边界外的收益,考虑再利用、再恢复、再循环的潜力。《“可见”能源监测导则》明确不同的责任人需要在相应的阶段提供可见的数据,如背景数据、建筑能耗数据、可再生能源数据、储能设备数据、设备参数数据以及碳排放数据。为减少废弃物和支持循环经济政策,英国要求报批的主要开发项目需提交循环经济声明,基于此发布的《循环经济声明导则》旨在说明在所有的开发建设项目中将循环经济措施纳入设计、施工和运营的具体要求,敦促项目相关方更多地采取“闭合”建筑环境中物质循环的策略,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可持续地进行设计和管理,将循环经济的理念应用于建筑领域。为保障上述原则的落实,《大伦敦规划2021》还专门设计了一系列关键绩效指标,并颁布《年度监测报告》以供各界监督[62]。2024年9月,《英国净零碳建筑标准》(UK Net Zero Carbon Building Standard)试点版发布,该文件包含建筑类型及相关术语的定义,同时规定了评估流程、指标体系与证据提交规范,涵盖隐含碳、运营能耗、如何避免使用化石燃料、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运营用水、碳抵消等诸多范畴[63]。这代表着英国的零碳建筑有了新的科学标准和指导文件。


六、当前低碳建筑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行业随城镇化推进实现快速发展,但其自身存在行业环节多、产业链条长的特征。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行业工业化水平偏低,精准化管理也面临较大挑战。总体上看,当前我国低碳建筑的发展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低碳建筑相关的法律、政策和标准体系不健全


国内仅有深圳、青岛等少数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将建筑减碳纳入城市低碳发展顶层设计并明确具体减碳目标,绝大部分城市尚未对建筑能耗总量、碳排放强度提出量化约束性要求,建筑减碳路径不清晰,特别是对体量较大的建筑物的碳排放没有强制性的管控。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碳减排政策配套仍待完善,规划设计、节能材料应用、低碳技术推广、碳排放监测等环节的政策之间缺少连续性与衔接性,难以形成政策合力。现阶段建筑低碳相关措施多以试点形式推进,试点成功经验多依托地方特殊政策支持,未遵循市场化规律进行制度设计,导致经验的全国性推广与复制难度较大。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低碳建筑相关标准的缺失与不统一,以节能改造为例,具体方案往往由节能服务公司编制,但是由于缺少国家或行业标准,监测评估鱼龙混杂。在缺少第三方审核的情况下,难以保证项目质量,加大了项目投资风险。此外,建筑能耗统计与数据管理体系的不完善问题同样突出,各地均面临建筑能耗数据获取困难的问题。最后,低碳建筑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缺少协同机制,跨部门跨主体协调难度大。例如,建筑碳排放数据的监测核算归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筑节能减排的具体实施监管由住建部门牵头,节能建材产品的供应管理属于工信部门职责,水、电、气、热等能源供应数据则由市政部门统筹。


(二)各方对低碳建筑的理解不够,减碳流于形式


低碳建筑的推进涉及多个参与方,除政府外,还包括业主(居民或企业)、节能服务公司、第三方审计机构等(表3),但目前这些参与力量分散,难以形成推进合力。


表3  低碳建筑涉及的主要相关方

首先,居民的低碳价值观尚未普及,部分先富人群仍倾向于追求大户型公寓、高频使用私家车等非低碳消费模式;而对于企业来说,商业型企业打造的低碳建筑多以“低碳”为概念噱头,核心目的是提升楼盘售价、增强市场竞争力,并未真正落实全生命周期减碳要求;生产型企业的建筑多为厂房,其低碳改造对企业整体碳排放的影响相对有限,企业推进积极性不高。与此同时,大部分绿色建筑仅能满足规划设计阶段的低碳指标,进入运营阶段后,不仅碳排放相关数据难以统计,且缺乏有效的监督管控手段,低碳效果大打折扣。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低碳建筑的投入会给居民和企业带来短期额外成本,在缺乏强制性约束的前提下,居民和企业大多不乐意在低碳建筑领域增加额外投入。


其次,相关专业人士对低碳的认知有限,建筑设计师、物业管理从业者、节能材料供应商等大多未掌握将低碳理念、低碳技术融入自身具体业务的方法,难以将低碳要求贯穿建筑设计、施工、运营、材料供应全环节。同时,节能服务公司普遍实力单薄、发展面临困境,难以提供专业、规范的全流程服务;负责低碳建筑监管的第三方机构数量稀缺、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导致建筑碳排放的科学监管难以落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碳价格波动较大、稳定性不足,建筑节能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无法有效发挥作用,难以培育形成规模化、规范化的建筑节能产业。例如,行业相关主体发育不完善,缺少行业协会的统筹协调、规范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未广泛开发适配低碳建筑的信贷、保险等金融产品,资金支持力度不足,进一步制约了产业发展。归根结底,完善的低碳建筑市场体系尚未形成,相关参与主体的参与能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导致建筑领域低碳投资的价值未得到充分释放。


此外,低碳建筑的价值感知偏差与市场需求激励不足问题,也是其推广的重要阻碍。例如,本应承担低碳建筑相关成本的消费者,难以直观感知低碳建筑带来的长期环境效益和节能收益,即便愿意为相关产品或服务买单,通常也是出于提升建筑保温性能、改善居住舒适度的需求,而非认可低碳本身的价值,导致难以有效激发低碳建筑的市场需求。


(三)资金渠道单一,难以匹配低碳建筑实际投资需求


目前,低碳建筑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主要依赖财政补贴。在当前财政资金紧缩的背景下,直接投向低碳建筑领域的财政补贴难以支撑低碳建筑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加之房地产行业低迷,社会资本对低碳建筑领域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足,进一步加剧了资金缺口。


新建低碳建筑与既有建筑低碳改造均需大量资金投入,而业主对低碳节能技术认知不足,且低碳投资短期难以回收、长期收益不明,致使多数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效果不佳,相关项目也难以获得绿色金融有效支持。从实践来看,率先布局低碳建筑的多为公共建筑,其改造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自主减排项目占比偏低,尤其缺乏社会资本参与。这主要是因为低碳建筑领域投资获益基础薄弱、成熟经验匮乏,加之能耗数据统计不完善、能源审计与能耗公示制度不健全,社会资本难以预判投资风险,进而持观望态度。此外,低碳建筑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新型低碳材料推广,均需要巨额资金支撑,而节能服务公司普遍体量偏小、信用评级较低,低碳建筑相关金融产品种类少、适配性不足,再叠加领域内专业金融人才短缺,推高了相关项目的融资门槛、加大了融资难度,资金供给与实际投资需求的缺口持续扩大,严重制约了低碳建筑的规模化发展。


(四)能耗边界不统一、数据管理不规范,获取与共享难度大


首先,建筑碳排放的边界范围尚未统一,能耗统计与计量的具体规范仍处于探索阶段,各方普遍认可的低碳建筑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尚未建立。例如,有的建筑碳核算只涉及运营阶段,有的则是强调建造和运行阶段。


其次,建筑能耗监测的实施难度较大,导致能耗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无法保障。在建筑运营过程中,仅有电网公司的计费表可实现规范的能源计量,其余分路分项能耗计量多采用电流表,难以满足低碳建筑分路分项能耗精准计量的需求。而建筑用热、用油等其他类型的能源数据,更是缺乏系统、规范的统计,数据缺口显著。


再次,缺少统一、完善的能耗与能效披露制度。尽管当前部分政策文件对公共建筑能耗、能效信息的披露提出了初步要求,但在实际执行中,披露的数据精准度不足、完整性欠缺,无法满足碳核算、减排评估等实际应用需求,且政府相关部门对数据披露的监管力度不足,难以保障披露数据的质量。


最后,低碳建筑相关数据难以共享。通常来说,与低碳建筑相关的数据包括四类,分别是纳入碳排放统计体系的能源数据、能源供应企业与缴费账单关联的水电气热计费仪器的测量数据、建筑运营期间单位或者节能服务公司的仪器测量数据以及行政管理部门的动态监测数据。然而,各主体间的数据鸿沟突出,各类数据缺乏有效的共享机制与协同应用,导致低碳建筑节能减碳的数据基础薄弱,无法为后续减排目标制定、路径优化提供精准量化支撑。


七、促进低碳建筑发展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正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城市更新作为核心抓手,在其全流程深度融入低碳节能理念,既是践行资源节约、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建筑领域落地“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


(一)从顶层设计到落地实施:政府主导统筹构建全流程体制机制


政府主导即政府从宏观层面制定低碳转型的规划和行动方案,并配套完善的体制机制与政策保障体系。相关措施已逐步落地实施,但部分环节仍处于试点探索或规划完善阶段,具体措施包括:结合城市建筑发展规划,研判建筑用能总量以及碳排放的现状和趋势,精准摸清建筑领域碳减排“家底”;明确建筑领域的减排目标,确保目标清晰可操作、渐进式推进且动态更新;制定建筑领域“双碳”目标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完善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本地区节能提供保障;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符合城市特征并充分考虑电力脱碳的能源规划和低碳规划,分类、分阶段引导建筑减碳。


政府的主要切入点应是公共建筑和新建建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低碳改造力度,配套建立全流程体制机制与管控措施。例如,以公共建筑为切入点、新建建筑为管控重点,加大既有建筑节能低碳改造力度,配套建立全流程体制机制与管控措施。明确各部门、各机构在推动建筑减碳方面的权责边界,由住建部门牵头统筹推进,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低碳建筑发展的综合性服务与推进体系。完善升级现有政策标准,出台促进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对规划、设计、验收、施工、运营、评估和绿色标识等进行监管;鼓励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参与,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多元化支持,通过绿色补贴、绿色基金、税收减免、低息贷款等举措给予扶持,并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强化保障。构建政府、企业、民众三方协同合作机制,依托行政推动、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多元合力,系统推进低碳建筑发展。


(二)从“隐性碳”到“可追溯”:构建建筑全生命周期碳管控链条


建筑碳排放贯穿规划设计、建材生产、施工建造、运营使用至拆除处置的全生命周期,需构建覆盖各环节的碳监测、碳核算与系统性减碳体系,通过土地集约利用、绿色建材选用、能源系统优化、能效水平提升等路径,实现资源节约与碳减排的深度融合,推动技术创新与管理优化双向赋能、协同发力。


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将低碳理念作为设计核心准则,充分结合建筑所在地的气候特征、日照条件、气流规律等地域禀赋,预判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影响,把节能降碳措施前置融入建筑建设与运营的全流程设计,从源头筑牢碳减排基础。


在建材生产与选用阶段,加大对低能耗的钢铁、水泥等建材的推广应用,加强对这些建材产品碳排放的信息披露,并把隐含碳排放纳入建筑设计标准和建设建筑评价体系。我国虽然在钢材水泥等行业开始了减排控制,但在保温材料、保温窗等小部件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减排提升空间。既有建筑改造过程中,要积极采取先进的节能措施并优化调整用能结构。


在施工建造阶段,以低碳管控为核心强化全流程管理。主管部门需严格审查设计方案的低碳建筑标准符合性,压实各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建设环节综合应用多元低碳节能技术,优先采用被动式节能措施,通过优化建筑布局、最大化利用自然采光与自然通风,在降低节能改造成本的同时,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与碳排放。


在销售交易阶段,建立建筑低碳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向消费者出具国家认可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等官方证明文件,推动建筑低碳属性的透明化,引导市场形成低碳消费导向。


在运营使用阶段,在保障居民合理用能需求的前提下,推广家庭节能模式,通过引导居民选用节能家电、养成绿色用能习惯,降低建筑运营碳排放。而在拆除以及处置的过程中,应考虑对建筑垃圾的处置和二次利用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通过资源化回收与循环利用能有效减少新材生产及废料填埋带来的额外碳损耗。


总体而言,建筑行业全产业链需要整体性提升能效水平,鼓励采取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链模式。


(三)技术、市场、人才三方发力:开拓建筑低碳转型的政企协同新格局


建筑领域的低碳能源技术主要有三类,分别是能源结构的低碳化、能效的提高以及需求侧管理。能源结构低碳化主要是通过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与建筑终端用能电气化来实现;而能效提高包括提升新建建筑标准、采购使用节能产品等;需求侧管理则是依托数字化平台实现能源的智能化管控。同时,就地取材、推广减碳固碳型建筑原材料,也是建筑减碳的重要路径。基于自然的减碳固碳手段同样广泛应用于建筑低碳改造,如屋顶绿化、人工湿地建设、都市农业布局等,各地需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与技术优势,加大此类技术的研发与落地应用力度。


加强政企合作,重点支持低碳技术的研究和成果转化。打造低碳建筑技术创新平台,推动技术从试点到规模化应用。推动科技成果与企业、产业的需求对接,出台城市层面的节能技术推荐目录并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导向作用,引导施工企业及产业链相关主体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加快实现超低能耗建筑全产业链国产化、绿色化升级,持续降低产业应用成本。强化专业人才培育,加大产业链相关技术培训力度,补齐超低能耗建筑领域的技术短板与从业人员知识缺口,为产业低碳转型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四)市场协同与资本赋能:构建建筑节能降碳的长效生态


推动建筑节能领域深度融入碳市场,明确建筑减碳价值导向,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构建以低碳建筑产业链为核心的公开、公平、透明的市场体系,实施统一的准入标准和市场监管机制,比如低碳市场的监督机制、低碳信用机制等。完善低碳绿色产业链,推动建材行业产业升级、推行绿色低碳节能材料,规范市场,形成低碳规划设计、低碳原材料、低碳建设、低碳管理、低碳物业等完整的低碳建筑产业体系,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积极采用市场化手段来提升建筑的节能减排,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用电需求侧管理、能源托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等市场化机制推动建筑的节能改造和低碳化,鼓励专业化的管理。引入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和奖惩机制,客观评价能耗能效审计工作。鼓励节能服务公司的专业化服务,使业主认识到节能和居住适宜度的关联,促进其为节能效益付费。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收等方式降低成本或者通过绿色建筑标识等方式实现增值。探索节能服务公司平台化发展模式,解决节能项目小而散的问题,降低参与方的风险,提升项目的市场化程度。


在地方财政保障能力趋弱的背景下,社会资本参与建筑节能领域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应鼓励各地通过制度创新,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吸引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建筑节能服务市场,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并配套完善制度保障,强化金融对建筑低碳化的支撑作用:一是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服务规范化发展,完善收益权估值、变现机制,破解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难、融资贵的瓶颈;二是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市场监管,规范项目运作流程,健全金融支持配套体系,保障金融资本安全;三是优化低碳建筑信贷服务,编制绿色项目信贷指南及配套实施细则,为银行放贷、企业融资提供明确标准与参考;四是设立绿色担保基金,灵活采用贷款发放、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等多元模式,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支持建筑低碳化的金融项目提供风险缓释与保障,进一步激发市场资本参与活力。


(五)数据贯通、精准治理:实行全链条多主体联动的数字化管理


建立健全建筑能源消耗与碳排放监测核算制度,为建筑碳核查工作提供标准化支撑。明确建筑碳核算统计边界,确保核算范围清晰、方法科学、结果准确。一方面,强化人工数据搜集的规范性与全面性;另一方面,依托物联网、智能能源监测仪表等技术手段,开发多层级建筑碳排放监测系统,实现数据全流程的搜集、传输、处理、储存,满足“可监测、可追踪、可考核”的核心要求。搭建建筑碳排放数据管理平台,构建多类型能源数据共享机制,针对性披露重点能耗信息,提升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透明度,为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等市场行为提供权威原始数据支撑。


为保障能源消耗的精准预警与精细化管理,有必要加大大数据关联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推动能源数据的综合开发利用,为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运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以能源与碳排放数据为核心基础,以市场实际应用为导向,构建“政府—市场—第三方机构—用能主体”的多元联动机制。依托数据管理平台搭建节能信用信息网络,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体系,为开展综合性节能信用评价奠定基础。


为获得相关数据信息,比如项目信息、企业信息、改造计划等,行业主管部门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建立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分析这些数据的应用场景,比如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获得绿色信贷优惠等;强化项目全流程监测,定期向第三方机构、市场主体公示相关数据,进一步提升数据公开性与可信度。为保障数据真实有效,加快建设整合统一、互联共享的能源信息监管平台,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更大范围的多源数据采集、专业化统计分析与全周期跟踪管理,推动能源消耗与碳排放信息的全域共享、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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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自《城市观察》2025年第6期。

DOI:10.3969/j.issn.1674-7178.2026.01.010


【作者简介】

王宇飞,管理世界杂志社,研究员。

刘婧一,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政策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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