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建云:关于微更新或微改造,是广州市在2016年发布的《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提出的,主要是针对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的改造活动,也是为了开展广州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历史文化名村和名镇保护与活化利用工作,提出了不同于大拆大建方式的更新改造模式,这不是一个暂时的办法,是和拆建式全面改造并列的旧城更新模式。在广州的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到民生、居民利益、住房产权关系等复杂问题,也采取了提升公共人居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为主的微改造的方式。
仝德:“微更新是不是城市更新的过渡性阶段”要同“如何看待城市更新”结合起来看。城市在发展,总是需要不断地更新,有的适用推倒重建可以直接推倒更新;有的暂时不具备推倒重建的条件,可以先微更新,随着更新的条件成熟,再推倒重建;有的可能根本不适用推倒重建,可以不断微更新,微更新可能是一个持久存在、与推倒重建并行的过程。在不同的阶段,或者同一阶段的不同城市、不同的村,城市更新的模式和微更新的模式都有所不同。现在以政府主导企业进入的微改造,障碍在哪里呢?如果企业投入资金微改造但不涨房租,从企业的角度因为无利可图,不愿意进入。如果微改造后涨价,会有来自于社会舆论的压力,认为大大提高了流动人口的生活成本,与推倒重建类似推动绅士化。因此,我认为盈利和舆论这两块是企业进入最大的障碍。
张纯:在社区再生方面,我分享十年前跟随导师吕斌教授在北京交道口的社区规划经验。2006年底,东城区政府曾经提出过微循环的政策,鼓励院内居民百分之百签字,百分之百搬迁,以院落为单位“微循环”。然而这个政策走到了2007年就遇到了困境,循环不下去了。其原因和局限在于,北京的老城街道产权,是有着各个历史时期层层叠叠的复杂性,包括私有、公有、单位、军产等等,很难用一个时间断面卡住,还有一些厂子破产之后放弃了房子所有权。院落真正的户主是谁?是所有者还是租户?是承认历史原因造成的放弃还是考虑实际居住的情况,使得一房对应多房东?“百分百”同意变得更加困难。
另外一个问题是,在自下而上的社区规划过程中,这样的房产主导的更新项目对社区是否有益呢?地产商参与项目的目的,并不是改善原住民的居住环境。通常改造之后,大门落锁,原先的公共院落变成门禁院落锁死,从此院内院外互不交通,不再对外开放了。这种院落更新之后成为了“门禁院落”,对于社区来说产生了新的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隔离现象。
回忆十年前社区规划的经历,我认为循环和改造的规模是“微循环”还是“大改造”,空间尺度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更主要的是如何采取有效机制,让居民真正的参与到社区规划中,有能力让自己的家园变得更美好,从而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