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明中的巨型城市与区域协同发展”分论坛系列讲稿之六
何深静副教授谈“中国城市空间权利、中产阶级审美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来自香港大学的何深静副教授聚焦于广州市恩宁路改造的案例,介绍了城市改造过程中城市居民争取城市空间权利的抗争,以及中产阶级审美在城市改造中的作用。
空间权利是享用城市的权利,其超越于财产权,既包括城市空间的使用权,也包括决策制定的参与权。审美化是指将审美因素纳入城市更新的战略当中,这往往导致排他性景观的产生。审美主要包括两点,一种是商品审美,即利用商品的符号价值或形象來增加商品的吸引力和商业竞争力;一种是被审美动机驱动的政治审美,其真正的政治目的往往会被审美诉求所掩盖。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当地居民会采取措施来争取自己的城市权利,主要包括:一是移民和下岗工人进行抗议活动;二是失地农民进行维权;三是住房所有者维权行动,比如房屋被强行拆迁时采取的一些行动。上述几种维权行动有较大的局限性,最后均演变成个体的行为,且仅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形式,并未能真正地捍卫城市权利。但是,上述行动也会带来渐进式的城市改革。
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住房重建或改造会使得部分住房所有者流离失所,导致住房所有者维权活动产生。但是,此类城市住房维权活动具有同样的局限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往往演变成个体的维权活动,成为钉子户。最后的维权结果也十分有限,要么获得居住条件的改善,要么获得合理的经济赔偿。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开发商和中产阶级更偏好于建设高档化的城市景观,且将其他城市居民排除在城市景观的享受范围之外。
2005年,广州市政府开始实施新一轮的城市更新计划。恩宁路是广州老城区的一部分,有较多的民间建筑,许多建筑都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开发历史悠久,且人口构成比较复杂,包括小企业主,以及低收入工人等。2006年,广州市政府提出了81146平方米范围内的改造计划,三分之二(1950户)的居民面临搬迁,以便将此地改造成包含商业和高端住宅功能的综合休闲文化区。
在过去十多年的改造过程中,出现了几次大规模的城市居民维权行动。2010年1月,183户家庭发起反对重建计划的运动。2010年4月,220位居民向市政府提交了一封公开信,要求修改重建计划。2010年8月,仍有23%的目标家庭未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到2011年6月,剩下180户家庭向政府请求进行自助重建。2011年6月25日,政府批准了修订后的自助重建计划。2012年12月13日,恩宁路被列为广州市第23个历史文化保护区。2015年,中国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万科与荔湾区政府签署租赁合同,逐步翻新界区内的公共住房(2公顷),发展“文化创意区”。
恩宁路的改造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政府主导的大规模拆迁重建;二是城市居民抵抗之后,获准进行自助改造;三是由私人开发商(万科)主导的微改造。恩宁路的改造过程也面临着多方主体的反抗,包括本地居民、自组织团体以及志愿者、学者、媒体等其他角色。当地居民是自下而上地进行抗议,政府则是自上而下地与居民进行协调。不同类型居民对维权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同,对社区依赖感越强的本地居民,对城市空间权利的认识更充分,更积极地参与抵制运动。
在改造的不同阶段,中产阶级的审美作用存在差异。在政府主导的大规模重建阶段,主要是消费文化发挥作用。在居民抵制和自助重建阶段,选择性集体记忆的审美影响较大,房屋所有者对社区具有较强的归属感,因而积极地参与抵制活动。在微改造阶段,主要是从更加微观层面(建筑单体)对社区进行改造,“创意”文化以及消费文化影响较大。在恩宁路实际改造的第二阶段,在选择性集体记忆以及地区历史文化价值审美的驱动下,产生了外部抵制或支持。在此过程中,农民工和租户的需求被忽视。虽然最终当地居民取得了局部胜利,获得政府批准的居民自主更新并未能实施。而在第三个阶段,万科对恩宁路地区的改造以渐进式的绅士化为主,将公共租赁住房变成精品店,工作室等“创意空间”,迎合创意阶层和小资产阶级的审美,但是扰乱甚至恶化了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
恩宁路的改造运动中,城市居民对权利的诉求发生了变化,从争取空间使用权向争取参与权转变,实践了一种自下而上的民主。但是仍然缺乏一种利益平衡机制,能够充分调动起政府、开发商、规划者以及当地居民的积极性。在上述三个改造阶段中,审美化实际上是城市改造过程中的一种排他性工具。城市空间权利的获取与通过城市空间审美化进行的排他性开发之间存在冲突。自主更新缺乏政府和专家的支持,而微改造则是由私人开发商主导的,两者在实践过程中并未发生作用。在此过程中,农民工和低收入人群的需求长期被忽视,在未来的城市改造中需要重新得到关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更多地吸引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真正实现包容性的城市更新。